东莞 - 如何做好企业顶层架构设计
“老师,你觉得我对公司是直接持股好,还是间接持股好?”
“我是不是要持股51%以上,才能控制住公司啊?”
“听专家说一家企业一定要建立四层股权结构才是理想的架构,是不是这样?”
… …
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企业的股权设计的问题。
负责任地说,以上问题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一样,股权顶层设计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方案。
那么,如何做好企业股权的顶层设计呢?根据对股权设计的理解和这些年的企业辅导实践,认为应从企业集团架构设计、主体公司股权结构设计、企业治理规范设计等三个方向做好顶层设计。
1、 企业集团架构设计
企业集团架构设计是围绕着主体公司进行的多企业结构的组合设计。创业初期的企业,通常只有一家主体公司,并由创业团队的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企业架构较简单。
后期随着事业的发展,企业架构一方面会根据发展需要,围绕主体公司不断进行合理化的演进;
另一方面事业的多元化也将不断衍生出新的关联企业,最终可能会形成包含了多层次、多主体的较为复杂的企业集团架构。
这种日益复杂的企业架构,有着内在逻辑,体现了事业实控人对整个事业架构的顶层设计思想。如下图是一般企业可能遵循的企业集团架构演进。
企业集团架构的设计,需要考虑比较多的因素。如:事业的整体规划与多元化发展战略;企业集团内的各经营主体的协同性组合设计;企业集团的资本运作规划;企业集团的各相关方进退机制设计;企业集团的整体税筹规划等。
2、 主体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
与企业集团架构设计关注的重点不同的是,主体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主要关注公司在什么阶段需要哪些股东方进入才更有利于事业发展?各股东方的股权配比如何设定比较平衡?各股东方以什么形式持股比较恰当?以及各股东方的股权进退机制该如何设计会比较科学、合理和富有弹性?等等
所以,主体公司的股权结构顶层设计主要需做好股东构成、股权结构和股东持股方式等三个方面的设计。
(1)股东构成设计
一般而言,一家发展得好和走得长远的企业需要以下四方股东的合力加持。
一是创始股东方,他们是事业创立的发起方,也是企业各方股东资源的整合方。
二是核心团队股东方,由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业务骨干团队组成,企业常用股权激励工具,将这些核心人才从员工发展为“事业合伙人”的股东方。
三是资金型股东方,是在企业创立和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后,用股权换得企业发展所需资金而引进的股东,专业投资类的资金方股东在后期常以溢价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
四是资源型股东方,是企业因发展需要而引进的具有业务资源、产业链资源、政府和社会资源的股东,这方股东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由创始股东方根据企业需要引进。
(2)股权结构设计
各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占比应怎么分配才会比较均衡,更有利于企业发展呢?股权结构的设计很重要。
股权结构的设计是对企业的控制权和财产权的分配方案设计,其中如何保持企业的控制权的稳定是关键。
对创始股东方而言,企业是他们的“亲生孩子”,自然有着其他股东方不能比的情结,他们一般不愿失去控制权,而事实上,大多数企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由创始股东方来把握大局,才能走向成功。
所以,在股权结构设计中,创始股东方的股权占比通常应受到较好的保护,保持其为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是比较合适的。
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创始股东方需注意守住 2/3以上(>66.7%)的绝对控制线,1/2以上(>50%)的相对控制线,1/3以上(>33.4%)的否决控制线等三条控制线。
一方面,可以通过股权占比来达到以上控制线。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控制权的机制设计来达到该目标。
比如,随着企业的发展,股东方的不断增多,创始股东方的股权占比也将不断稀释变小,这个时候,为防止出现股权高度分散带来的企业无实控人局面,企业可以事先对控制权做出安排,建立AB股制度、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签订投票权委托协议,以及利用有限合伙企业等平台来保持控制权等。
企业其它各方股东的股权占比,则需要创始股东方主导,根据各方对企业发展的贡献大小和重要程度,做出适当的股权占比分配。必要时可牵头股东会建立动态股权调整机制,以使股权结构、股权占比分配能在失衡的状态下通过该机制回归均衡,从而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股东持股方式设计
各方股东的持股方式设计,也是股权顶层设计中的一个重点。持股方式有“自然人持股”、“合伙企业持股”、“有限公司”持股等多种形式。各方股东需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股东会和个人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持股方式。
一般而言,创始股东方在企业初创阶段会选择自然人持股方式,以加强对主体公司的直接控制,后期则可能会综合考虑对企业的直接控制、家族股权安排、股权转让便利性、税筹等方面的因素,选择“自然人直接持股”和“通过企业间接持股”相结合的方式。
而核心团队股东方一般会由企业安排,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以减少主体公司的直接股东数量,并有利于企业经营决策权的集中。
资金型股东方、资源型股东方也通常会通过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等主体来持有主体公司的股权,保持股权进退的灵活性。
3、 主体公司治理设计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安排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和高效,最终维护公司的各方面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设计需要做好治理结构的设计和治理机制和制度的设计。
(1)治理结构设计
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主要考虑是否完整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治理架构,这需要根据企业的股东的数量、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企业相关方的要求来设计。
比如:如果股东方少,且主次分明的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职位,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岗位。
而按2021年底修订的公司法(草案),即使股东方比较多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不设立监事会,而由公司董事会设置的审计委员会来履行原监事会的相关职责。
另外,要从公司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来设计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得以有效的控制,从而保障公司决策的规范性、正确性和高效率。
(2)治理机制设计
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重点是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制度和议事规则、流程,并建立“三会一层”之间的监督、沟通、协调机制,以及建立健全企业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等。
企业的治理机制设计,需要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在做企业股权顶层设计的辅导实践中,我总结出企业股权顶层设计需要遵循的五个原则。
1、 必须有利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企业集团架构的设计,必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实现,使各事业主体之间形成协同效应,共生共赢,互促发展,增强企业集团的整体实力和能力。
如果一个企业集团架构的设计仅仅像一些专家所说的是为了节税避税,或规避股东风险,那显然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2、 必须有利于企业的有效控制
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必须有利于对企业实施有效的控制,让真正对企业发展有利的股东方能较好地把握经营管理的主动权。
企业应避免出现“资金方股东控制”、“控制权过于分散”、“企业失去实际控制人”等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形出现。
3、 必须有利于企业的资本运作
企业集团架构设计、股权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到资本运作的需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的加持,但资本进入企业,乃至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需要企业具备合适资本市场的股权架构。
比如资本进入前需要考察企业的股权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瑕疵?是否预设了股权激励平台?企业上市前需要考察企业的股东数量、股东背景和股权结构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等。
这些,都需要企业在做股权顶层设计时特别留意,做到不留隐患。否则股权调整的代价将可能是巨大的。
4、 必须有利于大股东家族安排
在企业集团架构设计和股权结构设计中,还有一个比较容易忽略的原则是需要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家族关系做好安排。
如果安排不当,有可能使得企业的经营风险殃及大股东家族财产安全,也可能使家族内部的纷争和矛盾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比如大股东直接持股主体企业,若发生企业经营不善,债权方可能依法对股东个人进行追责,将累及家族;而大股东家庭发生变故,如夫妻离婚对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则也可能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5、 必须有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
当然,企业集团架构的设计、股权持股方式的设计,也应该有利于企业的税筹。通过关联企业的集团化设计,建立合理的业务交易结构,通过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调整等方式,是可能降低公司的整体税负的。
另外,不同的持股方式,在获得股息股利、分红和股权转让所得时,在税负方面也有一些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