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 激励股权相关问题解读
## 一、激励股权是否可以代持 ### (一)代持的好处 部分企业股权激励由控股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股并代持。对公司而言,流程简便,控股股东继续享有表决权,员工离职时由控股股东回购,避免公司股权频繁变动,减少工商变更成本。 ### (二)代持的弊端 若发生纠纷,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稳定;多地税务部门将“代持还原”认定为股权转让,税负随公司发展而升高;依赖激励对象与代持人信任,存在违约风险。 ### (三)上市时的代持情形 证监会关注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权激励的“代持”问题,要求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内出资人的相关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股权应清晰,存在代持会被认定影响股权清晰稳定,上市前需清理代持行为。为避免被认定为控股股东代持,员工资金建议自行筹措,拟上市公司上市前最好清理股权激励计划。 ## 二、公司应在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层面进行股权激励 ### (一)企业业务发展 若公司资本运作主体在母公司,或母公司仅通过一子公司开展实质业务且自身无业务经营,可在母公司层面对子公司员工激励;若母公司规模大需区分业务链条或拓展新业务,可在子公司层面激励。如恒生电子,对创新业务在子公司层面激励,子公司员工和母公司员工可通过持股平台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保持控股,子公司满足条件可独立上市实现双赢。 ### (二)被激励员工的个人能力和未来发展 若激励对象能力匹配集团公司管理下属公司全面要求且适合长期绑定,适合在母公司层面激励;若员工能力更适合子公司业务或区域,则在子公司层面激励以分享直接收益。 ## 三、谁应该来参与制定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是长期政策,考核期约 4 年,股权分批发放,计划有效期 8 - 10 年。制定与实施是长期过程,涉及法律、税务、财务等专业问题。公司外部需法律、税务财务专业人员参与防范风险;公司内部上市公司和规模较大公司设委员会(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执行,规模较小公司由总经理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组成股权激励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 ## 四、激励计划应由谁来批准 ### (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最终决定权,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可下设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 (二)非上市公司 无明确法律规定权力机构,101 号文规定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股权激励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2 号文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可行,股份制公司建议提供股东大会决议,具体操作事先与税局沟通确定最终决策机构。实务中,投资人常要求在投资文件中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通过及相关内容需董事会审议且含投资人董事同意,全体股东签署文件的约定相当于全体股东同意董事会为批准主体。